首页>检察风采

赵猛:还原消逝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7-07-26    浏览次数:5341

  走进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乐陵电子物证实验室,赵猛正在聚精会神地操作电脑,桌子上摆满了电脑硬盘和手机。看到我们进来,他笑着介绍:“这些都是相关部门移送过来的涉案电子介质,需要提取电子数据。”他随手拿起一部手机递过来,“这是公安机关昨天移送来的涉案手机,加班到半夜才将数据提取完毕。”

  17年前,赵猛考入乐陵市检察院,满腔热情期待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却被分配到技术科负责管理电脑。那时检察院办公刚刚使用电脑,法学专业的他面对工作一头雾水,甚至不知道硬盘、内存、主板是什么。但他始终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一股韧劲,不久他就成长为“一看二听三闻”的计算机修理行家,先后取得了文件检验、电子物证两项司法鉴定资格和国家认证认可委评审员资格,而全国检察系统实验室评审员仅56名。

  科学技术要成为检察工作有力的助推器。2013年,随着新刑诉法的颁布,电子物证的法律地位得到认可。已在技术岗位工作了13个年头的赵猛向院党组提出一个大胆想法——建立电子物证实验室。想法被认同,他挑起了建设重任,多次外出考察、多方调研,全面了解了电子物证实验室的技术特点和建设标准,历时近三年,最终,按照司法鉴定二类实验室的标准,德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乐陵电子物证实验室建成。

  随后,实验室并入最高检职务犯罪云平台,并被最高检破格赋予鉴定机构资格,成为全国检察机关中唯一取得电子物证独立鉴定资格的基层检察院。其间,赵猛独立办理了最高检交办德州专案组技术类鉴定案件和德州辖区内电子物证鉴定类案件60余件。

  2015年4月,德州市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涉黑案件中,获知时任看守所狱医的赵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手机短信联系的方式,帮助看守所在押人员向外传递信息,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处罚,并借机收取报酬。公安机关将这一线索移交检察院刑事执行局办理。赵某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所购买的涉案手机是“山寨”品牌,手机卡是假名字,收发的涉案信息随收发随删除,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当时掌握的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链,不能直接指证其犯罪行为,办案干警希望通过电子证据突破案件。

  刑事执行局于是委托技术鉴定,赵猛利用电子取证设备成功恢复提取出有效电子数据15条。围绕这15条涉案信息,办案人员进行延伸证据收集,最终将赵某案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罪”移交公诉部门,自侦办案出师大捷。

  这15条涉案信息为案件主要证据,势必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法庭要求,司法鉴定人员需要就涉案的技术性问题出庭作证,回答控辩双方的提问。山东省检察系统电子物证鉴定人还没有出庭作证的先例,为了保证鉴定意见的权威性,开庭前,赵猛针对公诉人、法官、辩护人可能要提问的问题,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制定了多套出庭预案。

  2015年12月,赵猛代表德州市司法鉴定中心出庭作证。法庭上,他就涉案专业问题和取证程序方面回答了控、辩、审三方提问,并就鉴定意见中关键证据提取原理过程进行了分析阐述,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庭最终采纳了该鉴定意见。被告人获刑一年半,出庭公诉完美收官。

  从检17年来,赵猛一直与技术和信息化为伴,一年又一年,默默无闻地和各种工作设备进行反复而又不断更新的“对话”,并运用他掌握的技术特长,提升对刑检、自侦办案引导力。“他出具各类文检、电子物证鉴定意见书近400份,办理过山东省首例污损文件检验案件、德州地区第一件印章印文鉴定案件。”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鉴于赵猛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专长,近日他被指派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师检察院,负责制定侦查信息应用平台、内部监督平台和电子数据工作室的建设方案。

  网编:吴雁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