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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拂冉:检察新星全凭勤勉

        发布时间:2017-07-12    浏览次数:3699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次数:13

  【人物档案】王拂冉,1987年12月出生,2012年8月被招录至湖南省耒阳市检察院,先后在侦查监督、公诉岗位工作,现任该院公诉科副科长。从检5年,办理案件500余件,荣获“湖南省检察机关第七届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

  “王拂冉的进步,就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这是湖南省耒阳市检察院里不少人对王拂冉的印象。作为该院中青年检察官的代表,王拂冉自2012年以来,在案件办理中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处理疑难问题,迅速从一名稚嫩的大学生成长为不可或缺的业务骨干。

  敏锐触觉挖出30余人团伙大案

  2014年11月,王拂冉受理了一起13人涉嫌抢劫、非法拘禁的案件,在审查时,他发现这群犯罪嫌疑人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组织。他们在交友网站、QQ等网络社交平台上冒充女性进行交友,成功约见对方后,将受害者诱骗到出租屋内,殴打受害者并抢走对方财物后对其进行拘禁。此后轮流对受害者进行洗脑,要求对方购买他们的产品,并加入组织。

  根据办案经验,王拂冉判断这起案件可能牵涉到一个组织严密的传销团伙,肯定还有更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抓获归案。他果断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报,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并在公安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主动介入,对案件的定性、取证提出建设性建议。

  后该案共成功抓捕30余名犯罪嫌疑人。60余本案卷,留给王拂冉的时间却只有短短一周。他加班加点梳理案情,最终这30余人分别被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刑期,该案也被评选为“2016年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冷面”之下的脉脉温情

  2016年5月,王拂冉办理了一起抢劫案,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他意外发现嫌疑人邢某表达能力不是很好,追问其亲人的住址、电话号码等情况,也是一脸茫然。这让王拂冉产生了怀疑:“邢某会不会是一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为证实自己的判断,王拂冉一边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要求对邢某的精神作司法鉴定,一边根据邢某户籍资料上的地址,将自己的联系方式连同传唤通知书一同寄出。

  几日之后,王拂冉接到了一个来自陕西的电话,电话那头,一个老人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来电的是邢某的父亲,原来,邢某在上学期间因学费被骗受刺激以致精神失常,2014年离家出走后音讯全无,邢家寻找数年无果。

  确认邢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后,考虑到邢某自身和其家庭因素,该院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将邢某的精神鉴定意见、家庭情况等告知被害人,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被害人表示对邢某予以谅解,并主动放弃了赔偿要求,耒阳市检察院依法对邢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在没有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的情况下,依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优化,破除了“花钱买刑”的社会认知误区。该案被评为“2016年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案件”。

  “文武”双全小能手

  王拂冉不仅案子办得漂亮,还是个优秀的笔杆子,这得益于他平时特别注重对刑法理论的研究和知识的积累,他参与撰写的《燃气也属于危险物质》《〈民法总则〉对刑事责任年龄认定的启示》等文章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

  工作之余,“身份”转换之间,他也得心应手。在新年晚会上,他是表现优秀的主持人;在演讲比赛上,他是富有激情的演讲者;在家里,他是贴心的丈夫和温柔的父亲。无论何时,他都能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其实我也是走着勤能补拙的路子,尽量做到多积累,更认真更仔细而已。我相信,我将继续全力以赴地当好一个检察官、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对于未来,王拂冉充满信心。 

  网编:陈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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