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始终保持党支部及党员的先进性,积极投身到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党员的建设中。根据我院党总支的要求,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把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一定为党支部集中学习日,通过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的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集中学习的成效。2020年6月15日,在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第一次集中学习日上,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承豪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在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中,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采取以下措施来推动落实:
每月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会根据本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要求,提前收集好集中学习所需要的资料,确保集中学习与本院党组同步进行、同步落实。在这个基础上提前告知每一位党员需要熟悉学习资料,要求每位党员对学习资料做到应知应会,通过熟悉学习资料的方式,来不断提高党建理论水平。
在每一次集中学习会上,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要求每一位党员都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重点围绕集中学习主题、党建和检察工作、党建规范化等方面来撰写心得体会,分享每一位党员的智慧成果,充分发挥出集体“议大事、办大事”的优势,积极发挥撰写心得体会在集中学习中的作用,不断巩固好心得体会在党建活动中的效果。
针对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讨论的作用,把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放在桌面上集体进行深入讨论分析,集中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严重性,商议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始终做到以问题为导向来开展集中学习,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集中学习目的。
在昌江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第一次集中学习日活动上,陈雄指出:通过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诚于党和人民,始终保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集中学习,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遵守办案纪律的意识,做到廉洁从检。
文 | 钟兴科
编辑 | 文继敏
昌江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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