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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来源:正义网 作者:史兆琨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次数:2487

  最高检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的三件网络犯罪案件均为我国“首例”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

  正义网北京4月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为主题举行发布会,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有三件,分别为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首例撞库打码案、首例全链条打击黑客跨境攻击案。

  近年来,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净网”专项行动、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等,加大对网络“黑灰产”司法治理力度。2018年以来,最高检先后挂牌督办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的名义实施的金融诈骗案件共35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对网络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涉疫情的网络犯罪。截至4月7日,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718件3275人,审查提起公诉1862件2281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网络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将网络犯罪案件交由专门部门或办案组办理,有效提升指控网络犯罪的精准度和检察官的专业度;不断加强国际司法协作,打击跨境犯罪;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网络社会治理。

  苗生明介绍,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把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的要求,最高检成立了由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办公厅、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四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网络治理能力的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推进网络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与有关单位在网络犯罪追赃挽损上的协同作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编辑:何籽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