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省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8件,提起诉讼31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全力以赴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检察干警利用无人机收集案件信息
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的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杨某等人、被告海南综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非法采矿受到破坏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361万余元。
2018年10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一起涉环境损害鉴定费行政公益诉讼案向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向涉事企业追偿环境污染鉴定费。日前,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追缴某水产公司重油污染事故鉴定费49万余元。至此,这笔被涉事企业拖欠近两年的款项,在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仅用20天即收回国库。
一个个“首例”、一个个典型案例,生动彰显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迸发出的无限活力。
2018年,海南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1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海南公益诉讼工作,称赞“海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情况,是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大力推进的一个缩影。”
坚持高位推动 确保公益诉讼落地开花
“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81.83亩,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826.21亩,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87个,平整非法采挖坑地352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420幢29.69万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亿余元……”
今年1月8日下午,省检察院邀请第三批住琼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视察检察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后,代表们对海南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成绩纷纷点赞:“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突出。”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谈及成绩,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表示,这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7年7月1日,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全面推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强调,要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开展公益诉讼。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对海南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并亲自推动海南省委办公厅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此外,全省18个市县党委政府领导也对公益诉讼工作批示肯定。
省检察院党组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全省的重点、亮点工作来抓,在2018年初谋划工作时坚持勇创一流,提出了“三多一精”工作理念,即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最精准地提起诉讼,用最合理合法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为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作,省检察院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制办、原省农业厅等12家省级单位参加的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就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方面工作机制进行研究部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在辖区党委政府的牵头下,普遍与辖区各环境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各地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凝聚了合力。
在具体办案中,海南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工作机制。例如,在办理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城市管理局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路志强多次带领民行处检察官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参与民行处案件讨论。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都带头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这极大地增强了民行部门干警的工作信心。特别是全省3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进一步延伸职能触角,主动配合派出院诉讼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利用“无人机+大数据”的方式,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并聘请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最大限度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成为公益诉讼在农村基层的一线“侦察兵”。
“目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公益保护新格局在我省形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南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路志强说。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 全方位保护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尤其体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保护等领域。2018年,我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行动,有效扎牢了保护公共利益的篱笆。
向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顽疾“亮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守护一方青山绿水。
部署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开拓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收集渠道,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及时修复、补偿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海南的绿水青山。2018年以来,共立案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9件,进入诉前程序422件。
联合林业部门开展“万泉河水清又清”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万泉河周边养殖场、医疗卫生机构非法排污,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等造成的水体污染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收集公益诉讼线索23件,立案20件,依法督促修复被损毁的国有生态公益林516余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00余亩。
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净空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加强对焚烧秸秆、垃圾、烟熏槟榔等严重污染空气质量问题的监督力度,严防空气污染,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161件,建章立制9件。
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按照高检院要求,我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行动。2018年以来,共确定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7件,立案63件,诉前程序57件,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案件主要涉及屠宰场检验检疫、网络食品和餐饮生产销售等方面。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还有效挽回了国有财产损失。依托“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专项监督行动,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国土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依法打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秩序。其中,针对部分地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现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避免国有财产流失,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0余件。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创新破解取证难题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周边有私人养猪场多年来随意排污,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检察室主任黄展健说:“为深入调查养殖场污染情况,我们产生一个想法,能否用无人机航拍调查取证?”
在秀英区检察院的支持下,永兴检察室启用无人机飞到养猪场上空,全面侦查了养猪场坐落位置、污染程度、污染源及排污口位置,而后固定了证据。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破解取证难题,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的前提和基础。我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方面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特别是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运用无人机对辖区内经营性采矿、污水排放、生猪养殖等可能发生破坏环境资源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了当前地貌的破坏情况以及污染程度,并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分析航拍收集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海口秀英区检察院主动对接生态联动监控中心中的“市政12345+河长制”监控平台,介入市政内部的监控,通过大屏幕掌握重点水源、重点采砂点的实时画面,实时监测工厂排污情况;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派驻永兴检察室通过无人机巡查,督促查处了一批非法采砂行为和沥青搅拌站,形成了有力威慑。
据统计,2018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排查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33件,立案678件,进入诉前程序514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1件,月平均立案数、诉前程序数分别是2017年下半年的10.2倍和9.7倍。
“2019年,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路志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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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海南日报
编辑丨谭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