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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海南海口:主动接受监督 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2560

  正义网海口6月5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郭艳华)6月5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获悉,近年来,该院从认真做好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到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强化接受外部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为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提供了强大动力支持。

  海口市检察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履行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提高接受监督的实效性。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院领导带队旁听审议工作报告、带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分解落实,将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配合代表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乡镇检察室工作等专项调研。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与此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意识也扎根于每位检察人员的心灵深处。海口市检察院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认真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现场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764人次,推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上线运行,网上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089人次。为此,海口市检察院、秀英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近年来,由于海口市检察院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逐步形成了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346条,公开法律文书2435份。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四位一体”的检察宣传模式,在传统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490篇,依托微信、微博发布检察工作信息6108条,利用门户网站发布原创新闻动态606条,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该院编发的《点亮心灯护航折翼少年》在全国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大赛中被评为“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我们把促进接受外部监督常态化, 把外部监督当作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改进检察工作的‘指南针’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助推器’,得到广大检察干警的高度重视,形成了普遍共识。”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介绍说。

  编辑:何籽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