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宜春3月15日电(通讯员 文柳)“希望你在剩下的考察期间内能继续遵守规定,认真学习,不要再走上犯罪的道路,不要再辜负父母和老师对你的期盼和信任”。近日,江西省上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考察帮教附条件不起诉学生对象时如是说道。
近年来,上高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跟踪回访、多方联动、法制教育等工作机制,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走上犯罪的歪路、邪路。
据悉,该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回访监督机制,由公诉、监所等办案部门定期对涉罪未成人的服刑情况、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跟踪和检察监督,定期与本人及近亲属、学校老师等进行联系,经常性动态回访和重点跟踪,修正、调整帮教措施,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特别是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学生,定期到学校了解近期在校表现情况,要求其每月汇报学习思想情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督促其认真学习,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矫正。
同时,该院加强多方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县综治办、司法局、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明确好具体的帮教责任人,针对其具体表现采取法制教育、行为矫正、心理矫治、责成监护人严加管教等帮教措施,提高涉罪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知,增强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性。
另外,该院还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送法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等专项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分别以防止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为学生上法治教育课,宣传犯罪预防、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在法庭庭审时,根据案情结合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情况,因案施教,寓教于审,讲清事理、法理和道理,让未成年人被告人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和后果,树立重新回到社会、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