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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建华:为公共利益保驾护航

    来源:正义网 作者:胡琴 发布时间:2018-10-24 09:30:43 浏览次数:9856

      

      文建华。

      1995年8月,文建华进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工作,到今年已渡过了23载春秋。他曾先后在该院公诉科、反贪局等多部门工作,现任民行科科长。从事民行工作4年多,文建华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探索检察监督服务群众、开展公益诉讼的方式,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誓言。 

      近四年来,文建华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级机关履职20余次,同时,通过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在服务民生、服务大局上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他办理的案件不仅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也多次获得桂林市检察机关嘉奖。

      打击非法采砂,全力保护漓江“母亲河”

      2014年11月,文建华在一次下乡走访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在漓江上游掠夺式地挖采漓江沙土、砂石资源,通过询问村民和对沿漓江两岸进一步走访,发现漓江河道沿线的非法挖沙已不是个别,十余个自然村附近都存在盗挖砂石情况。漓江河道、河床、河堤遭到严重破坏,给灵川境内的漓江段防洪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许多绿洲、耕地消失,河水浑浊,生态恶化,沿岸群众饮水、用水、农业生产受到破坏性打击,社会矛盾突出。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漓江灵川段河砂被盗挖情况,文建华采取游击作战式的暗访和隐蔽拍照固定证据。随后,他根据调查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县水电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书。与此同时,该院检察长向县委书记、县长进行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题汇报。

      这份《检察建议》引起了多方效应。2016年1月份,灵川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了由检察院牵头单位制定的《漓江河灵川段非法采砂取石打砂长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的灵川县打击非法采砂、取石打砂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组织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水利局、国土局等单位对漓江灵川段河道沿岸的非法采砂行为开展了5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共出动车辆100余辆次,冲锋舟60条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炸毁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阻碍行洪的3条非法采砂船,切割沉掉非法采砂船26条,扣押4条。同时拨付款项专项资金35万余元,调配15台挖掘机对漓江河段进行修复整治,至2016年底,全部非法采砂窝点被成功捣毁,漓江风景名胜河道和堤岸生态环境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

      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促成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合力

      2018年初,文建华在开展公益诉讼调查中,发现灵川县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他立即对附近及各乡镇进行暗访,同时运用无人机进行全景拍照取证,通过一个月的实地调查走访,他于2018年5月向县政府发出两份情况反映,并附上一份《检察建议》。随后,该院检察长将收集到的大量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被破坏的现场照片以及上述材料送至县政府主要领导处,并作情况汇报。

      文建华在《检察建议》中指出灵川县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的具体情况,其中,以农户无证砍伐国家公益林、采石挖矿产业扩张破坏国家公益林以及养殖、工业生产随意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为主要原因,同时提出了防止和打击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

      灵川县领导对这份《检察建议》高度重视,2018年5月11日,灵川县人民政府印发《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严历打击毁林种果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工作理念,成立了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步骤和整治时间。“方案”从整治毁林种果的重点、查处毁林种果的措施、工作目标等提出了切实的要求,要求在今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宣传发动、清理排查、打击整治、核查总结四个阶段,彻底整治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到目前为止,该院共立查公益诉讼案件6件,县林业公安共立查滥伐林木案件3件5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文建华在工作和生活中勇挑重担,率先垂范,清正廉洁。面对赞许和肯定,他时刻保持谦虚低调。随着检察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将迎来更大挑战和机遇,文建华说:“我的工作就是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保护灵川的青山绿水免遭破坏,只有做出成绩,才能更好的维护群众利益,才能真正成为百姓心中的贴心检察官!”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

       网编:熊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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