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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7-04-18 10:42:23 浏览次数:18937

      申请人:xxx,男/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x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申请的要写明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

      申请事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男/女。于xxx年xxx月xxx日因涉嫌xxx罪被逮捕,现羁押于xxx看守所,现在你院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xxx公安局侦查阶段/xxx法院审理阶段,请求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事实和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对xxx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说明:1.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律师的应提交“三证”)以及其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以及《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申请人的身份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看守所可以建议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网编:李宜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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