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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4 15:34:14 浏览次数:55769

      一、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概况

      1.部门职责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海南省“省管县”的体制设立。其主要职能是在管辖区域(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东方市)以及辖区范围内的农垦单位、中央、外省和海南省的派驻单位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监督辖区检察院的检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二)依法对辖区内县处级干部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对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对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公诉。

      (四)依法对辖区内刑事诉讼、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辖区内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七)负责本院刑事侦查技术工作以及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八)负责对辖区内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建议。

      (十)做好本院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搞好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一)做好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和警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处级检察官的考核、调配、报批工作;负责本院正科级以下检察人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考核、调配、任免工作。

      (十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提出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构成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内设18个职能部门及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具体如下: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一处,6、公诉二处,7、反渎职侵权局,8、刑事执行检察处,9、民事检察处,10、行政检察处,11、案件管理处,12、控告检察处,13、刑事申诉检察处,14、职务犯罪预防处,15、法律政策研究室,16、监察处,17、装备技术处,18、法警支队,19、机关党委。

      纳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本级

      2.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695.16万元,支出总计6,702.40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7.86万元,增长7.92%。支出总计各增加706.24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2015年办公楼基建款的增加。

      (二)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9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5.84万元,占68.0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19.32万元,占31.95%。

      (三)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0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35万元,占32.01%;项目支出4,557.06万元,占67.9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11.74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6.07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经费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五)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5%。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1.47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经费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84.16万元,占93.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3万元,占1.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52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165.46万元,占4.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75.84万元,支出决算3,85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资金已申请政府采购,但未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672.6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下达了新的项目预算指标;二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6.98万元,支出决算为5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入,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8.54万元,支出决算为4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入,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4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入,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六)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6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基本性支出1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0万元,完成预算的7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73.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44万元,完成预算的8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二是更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浪费。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12.15万元,下降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32.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4万元,下降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短了出国时间,严格控制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二是更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从源头杜绝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活动的禁止性规定。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26万元,占2.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3.44万元,占9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外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境外培训等活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3.4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保险费、审验费以及其他车辆运行相关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1.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18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5个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警、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事务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网编:李宜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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