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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23 18:54:34 浏览次数:3461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院包括部门本级及一家下属预算单位(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现就我院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并领导全市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罚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各区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各区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指导区院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管理和警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及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联系和管理;管理我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4,607.72万元,比上年3298.40万元增加1309.32万元,增长39.69%。
    (二)支出情况
    1.支出功能科目类
    (1公共安全: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954.52万元比上年增加385.12万元,增长10.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的离退休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291.41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万元,增长0.38%。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60.61万元,比上年增加8.32万元,增长15.91%。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01.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9.85万元,增长66.00%。
    2.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058.98万元,比上年增加462.58万元,增长17.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1848.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26万元,增长6.58%。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609.55万元,比上年增加217.96万元,增长55.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601.11万元,比上年增加130.36万元,增长27.69%。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548.74万元,比上年增加575.74万元,增长59.17%。其中:
    ①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1548.74万元,比上年增加575.74万元,增长59.17%。增长原因为:检察业务量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2日
       网编:熊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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